——《我因爱你而爱世人》

这个故事,我从2014年写到2016年,写了整整两年。

无数次想要放弃这个故事,觉得它是如此的不讨喜,不够惊天动地,不够轰轰烈烈,甚至是太过梦幻,文笔矫情,情节老套幼稚,它的问题如此显而易见。

就连写完了这本书,也迟迟不肯交给编辑,连续好几天失眠,在夜里翻来覆去地看。

直到一个下过雨的夜晚,我在外地,和一个二十七岁的单身女孩并肩走在路上,她给我说起她爱了很多年的人,她说:“哪怕他买不起车、买不起房、他一无所有,穷困潦倒,我也愿意嫁给他。”

那一刻,零零散散的,我想到一些往事。

我是一个不太长记性、或者珍藏什么东西的人,因为从小到大,实在是搬了太多太多次家,每一次离开,都会落下点物件,日子久了,过去的年月就渐渐消失了。

我家现在住的房子是租来的,在城中心的大片老式小区里。是真的上了年纪,在一家不起眼的馒头店边上,一道铁门里面,旁边一家店曾经是药房,后来改成了眼镜店,现在是盗版皮具店。

我在这里住了两三年,看着它不断易主,有些时候竟然心生戚戚,觉得它和我也差不了多少,一直漂泊。

从铁门进去,要穿过破破烂烂的自行车棚,走到门卫的小棚子前,那里养了两条大狗,没有系绳子,每一次都会冲我汪汪大笑,吓得我魂飞魄散。坐一个咯吱响的电梯上二楼,再穿过一个脏兮兮的露天平台,走到另外一个电梯口,看着它摇摇欲坠的载我上七楼,出门右手边,就是我和父母在一起的家。

屋内设施也十分陈旧,它们的年龄比我还要大出一些。无论如何打扫也没有办法让它看起来干净整齐,每天清晨都能听到小贩的吆喝声,狭小的书桌上堆满了东西,我甚至只能在床上写稿。

因为条件实在太差,我从来不带过朋友来我家做客,我家除了我以外,常常光顾的年轻人就只有男朋友一个。

他住在环境幽静的别墅里,是个坐劳斯莱斯的小少爷,有洁癖,讨厌脏乱差,对金钱没有太大的欲望,对世界抱有极大的善意,以为人人家中都有好几套房子,名下至少拥有几十万的流动资金。

第一次带他去我家里,是个夜晚,他执意要将我送回家,我一路上一直向他解释,我家真的很旧,很差,让他不要去。

坳不过他,我只好低头匆匆忙忙走在前面,没想到,进了摇摇欲坠的铁门,四周的灯都坏了,雨水还在不停地下。我踩着高跟鞋,不断按下几乎失灵的电梯按钮,在电梯中终于打开的一刹那,我看到满地的狼藉和呕吐物。

在那一刻,我崩溃得哭了出来。

然后在我身后的男孩蹲了下来,将我背起来。电梯上了一层,我们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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